博海拾贝 文摘 老罗和投资人这个事,给大家普及一些知识

老罗和投资人这个事,给大家普及一些知识

@马力在知群:老罗和投资人这个事,给大家普及一些知识。

被逼签协议,如果是上一轮投资人用新一轮融资中不签字来要挟签回购协议,确实挺。。。回购协议的意思是创始人有义务按照一定价格,回购投资人的股份。而无线连带责任,是说创始人得拿自己资产给投资人钱,公司破产清算了也要自己还。如果签了这个,相当于创始人给投资人的投资做了担保。本来是风险投资,现在风险转嫁给了创始人,投资人做的就是没有风险的生意了(赚了就大赚,赔了也有创始人倾家荡产来赔),这比放贷都合算。

当然一般情况下,投资人都不会真要求回购,毕竟这是核武器,相当于要搞死创始人(创始人的个人资产往往都不够回购的),更多的是一种相互制约。如果真的都能够回购,那投资人就没啥风险了。在硅谷,很多成功的项目,都是创始人失败了一两次之后做出来的。成熟的风险投资对于创业者的失败都比较宽容,这样以后大家还可以合作。投资本来就是有风险,风险投资是100个项目里失败99个,成功一个就能赚回来。这失败的99个,以后仍然有成功的可能,成熟的投资人一般不会对这99个过于苛刻。

回购协议一般是在投资的时候谈的,但是很少会有老投资人在下一轮投资时,逼着创始人签。因为下一轮融资的时候,创始人急着要把钱拿进来,要不然公司可能就挂了(老罗当时就是这样)。老投资人不签字,新投资就进不来。这时候老股东本应当和创始人站在一起,很少有投资人会选择在这个时候来要挟创始人,毕竟公司如果完了大家的钱都打水漂了。创始人为了公司(有时候公司就差这一口气),只好自己选择冒风险,这确实是愿赌服输,但是这样搞,在创业投资的圈子里,确实也不是好事。毕竟每个创业者,都担心在关键时刻被要挟,赔上自己家产。如果一开始投资的时候就提这一条,老罗不会答应,因为如果这样还不如选择别的投资人。

如果真的闹崩了在行业里吵翻,投资人一样也有损失,毕竟好的创业者一样可以选择拿谁的钱。对创业者不友好的投资人,可能就比较难找到好的创业项目。很多朋友可能对投资人有误解,觉得投资人就很有钱,无所不能,其实大多数投资人是负责管理基金的钱的,这些钱都是背后的金主们(LP,也就是有限合伙人)给的。投资人某种意义上也是创业者,也需要去融资,让金主们愿意出钱。只有投到好项目、回报高的投资人,才能好更容易拿到钱,把钱投出去。

一般好的投资人都会让创业者相信,自己对于创业者是友好的,毕竟一个出钱一个出力,大家是合伙做生意,做生意有亏有赚都正常,彼此之间相处还是有个平衡点的。

所以,投资人的名声很重要。以前和一个业内特别有名的投资人一起参加电视节目,他说他之所以来抛头露面,就是希望让好的创业者能够知道他,在选择投资人的时候,能够第一时间想到他。

@罗永浩 现在这样说出来,对于投资人也是很大压力,毕竟圈子不大。创业者需要创业者的声誉,投资人也需要投资人的声誉。互联网传播的力量很大,又一次验证了。

以后还会再给大家分享一下这里面的很多原理和门道,感觉很多朋友对创业、投资了解的还不多,包括背后的很多模式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平时主要会分享互联网和职业发展方面的经验,欢迎关注。

@何夕:回购协议一般是在投资的时候谈的,很少会有老投资人在下一轮投资时,逼着创始人签。因为下一轮融资的时候,创始人急着要把钱拿进来,要不然公司可能就挂了(老罗当时就是这样)。老投资人不签字,新投资就进不来 —— 做判断前,应该首先了解这个细节,而不是凭借对老罗的好恶去站队

1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博海拾贝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ohaishibei.com/post/61971/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Telegr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