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身前身后事,无论多么看大脑看智商,最后还真就得看谁身体好,熬得长

身前身后事,无论多么看大脑看智商,最后还真就得看谁身体好,熬得长

@某个张佳玮:当年《生活大爆炸》第一季,霍华德·沃洛维茨说了句名言:“聪明是新的性感。”
虽然片子里,霍华德-说这话时,盯着一个肌肉男,颇有点自我安慰的悻悻之意,但这话也没错。

同年《变形金刚》第一部里,一个烂俗的桥段:火辣的梅根·福克斯先是跟了一个虎背熊腰的橄榄球队员,让平凡青涩的男主角干咽唾沫,但随后,虎背熊腰流露出肤浅呆傻的一面,加上大黄蜂的撮合,女主角毅然转投男主角怀抱……

这是一般刻板印象的玩法:
橄榄球队员的确健美,但大多缺脑子;推而广之,肌肉男都笨,漂亮姑娘都是胸大无脑。
所以,爱内涵的姑娘们,最后总会投入聪明小男生的怀抱;爱内涵的男人们,也会摆脱烈焰红唇,来找容貌寻常但聪明有内涵的姑娘们……所以咯,职业运动员大概也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单细胞笨蛋。

实际上,真不是。
且不说要练出一副好体格并保持,需要多强的自我控制力与营养学知识——经过的人都懂——只说职业体育。
职业体育发展到如今,很难容纳一个成功的笨蛋——除非这个笨蛋的体格有异常人,达到外星人的境地——反过来,大多数优秀运动员,脑子都很够用。

比如,一个优秀的橄榄球四分卫得具备近于变态的好胜心、神话般的领导才能、临场应变、口才、煽动能力都是一等一的。吉赛尔·邦辰的先生汤姆·布雷迪的大脑强大到何种程度?迈克·隆巴迪说,布雷迪可以在每次开球前,瞬间依靠观察计算得出每个接球手跑出空位的概率——有点夸张,但最顶尖四分卫们的观察、思考和判断力是很可怕的

同样,一个伟大的篮球运动员,得记得住对方所有球员的倾向、特点、爱好,对方防守体系如何运作。勒布朗有著名的恐怖记忆力,他在2006年与《SI》的记者聊录像时,可以记住骑士vs凯尔特人比赛中,每个瞬间双方的跑位路线。约翰·斯托克顿几乎记得住每个对手的防守习惯——他自己除了篮球上的成功、优秀的学业成绩外,还顺便开开飞机之类的。丹尼斯·罗德曼看着二愣子,但他记得住每个球员出手投篮的习惯和倾侧方向。
NBA老教练特克斯·温特说过:有些人主要是视觉学习者(通过看来学习),有些人是听觉学习者(通过听来学习),还有一些则是动作学习者(通过做来学习)。而乔丹可以做到以上三种。
基本上,所有顶尖的职业运动员,都得懂得对付媒体、对付骨肉皮和狗仔队,和队友相处,和管理层打好关系。
以上这一切,都不是一个不聪明的家伙,可以胜任的。

为什么运动员在镜头前或报纸言论中,经常会显得不那么聪明呢?
首先,大家很容易低估面对镜头的难度——大街上随意拉一个路人,结结巴巴词不达意的情况多了。镜头是会让一个人显笨的。能面对镜头侃侃而谈的人,本身的反应和语言组织能力就胜过一般人了。

此外,已退役的前太阳老将保罗·舍利提过:
为什么美国职业运动员普遍在采访时显得很无知呢?不是他们笨,而是他们有训练、比赛这些累得死人的事情,每天要面对训练、比赛和旅行,中间空余的时间,如果不是用来放松娱乐,就得看大堆的球探报告和录像带,中间夹杂着飞机来往、大巴奔驰,来不及像个办公族一样,及时读书看报刷网络,来了解世界信息。
所以你跟他们聊什么世界政治、环保话题,他们很容易犯愣。
但是这并不妨碍NBA球员里出一些诸如萨克拉门托市长(凯文·约翰逊)、钢铁业巨头(戴夫·宾)、国会议员(比尔·布拉德利)、商业奇才(魔术师和乔丹)级别的人物,出现斯卡拉布莱尼这种“哪天不打篮球了我就去做飞机工程师”的高科技人才。实际上,前得分王阿列克斯·英格利什还是个诗人呢。
还有一种因素,影响着众人的判断。球员们,尤其是北美职业球员谈吐时,很爱用黑话切口,听着就有点绿林好汉,不那么商务靠谱。但实际上,大多数球员日常生活没那么匪气。这是一种行规:就像WWE职业摔交里塑造猛汉和坏蛋一样,职业体育里也得秉承传统满嘴俚语,显得“咱是爷们”。

所以呢,事实是,“聪明是新的性感”,这话没问题;但“聪明”和“健壮”并不冲突。
优秀的运动员们,平均的思维反应、自我调整、情商、学习能力,都在普通人群之上。
所以,不妨换种思路:与其认定“肌肉男们都没脑子”,不如想想,“聪明的人也不一定得排斥锻炼嘛!”

实际上,别的我不知道,但写东西的人,也得运动的。
村上春树跑了三十年的步,看过他1983年作品《烧仓房》里的读者,都会对他“半小时跑6公里”的细节有印象。
但直到他出了那本《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书名戏仿雷蒙德-卡佛《当我打电话时我在想什么》——大家才忽然发现:这厮真能跑步。
然而非只如此。

约瑟夫·海勒当过空军,所以写得出《第二十二条军规》;他老人家身前体格健美,五十来岁时,还能跑能跳。
写《西线无战事》的雷马克,当过兵,受过伤,写小说之余,还玩赛车,做体育记者。
不妨说,大多数美国大兵出身的作家,都是跑跳全能。菲茨杰拉德开始酗酒之前,橄榄球和马球也都拿得起来。

这些位所以名声不显,是因为从没正经把体育运动当个招牌来描述。
海明威名气就大得多。《太阳照常升起》之后,大家都知道他爱看斗牛;《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之后,大家都知道他会狮子;《拳击手》之后,大家都知道他会拳击;《老人与海》之后,大家都知道他老人家会钓鱼,实乃十项全能。实际上,海明威大多数招式,还属玩儿票:毕竟战争时受过伤,身体有各类隐疾,但还是活蹦乱跳,抖擞他的胸毛和酷汉形象。而且他在巴黎时,教埃兹拉·庞德学会了拳击。

普希金虽然决斗跟人斗死了,到底懂得使剑、骑马、下国际象棋和开枪:这些是自小熏陶的童子功,未必用于竞技,却能用于社交。
纳博科夫写出《洛丽塔》之前,除了在康奈尔教文学课,还开过网球课。这听着很妖异:那个写《微暗之火》和《洛丽塔》、喜欢捉蝴蝶、似乎国际象棋下得一流的俄国老头,还是专业级的网球手?

虽然阿根廷是伟大的足球国度,但这个国家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博尔赫斯厌恨足球。“足球很流行?因为愚蠢也很流行……发明现代足球是英格兰最大的罪行之一……纯粹的身体运动……美学上的丑恶运动……”
但博尔赫斯其实又是个相当好的骑手、游泳运动员、米隆加舞者,跑步也不坏哟。

所以,作家这个听上去很书斋、很安静的行当里,其实藏了许多运动家。人们阅读凯鲁亚克《在路上》时,觉得这厮体力太好,哪里会想到他还是个狂热的棒球手呢?
君特·格拉斯这样的诺贝尔级怪物写他的小说时,也不会刻意炫耀他少年时是个不错的足球运动员,老来依然拥有不逊色于专栏作者的足球知识。
三岛由纪夫热爱希腊的男性身体美,练了一身的腱子肉,还自恋地照过相片,确实如雕塑一般。
塞林格著名的《麦田守望者》,其实翻译得不大对——那个书名的守望者,其实是棒球里的捕手位置。塞林格自己也是个棒球好手来着。

一般人都会想象,案头劳动,又不消耗体力,所以用不着一副好身体。
但海明威却认为,哪怕是写作,也应该依靠纪律,应该依靠稳定。他说,身体健康,经济宽裕,对写作是有帮助的。他就像一个军人、一个渔夫、一个体力劳动者一样写东西。他试图用科学的、规律的方法维持自己写作的状态。
结果?我们也看到了。

所以咯,聪明和健壮不太矛盾,甚至可以相辅相成。
聪明是新的性感,当然啦。
但如果聪明之余还顺便有个好体格,就能支撑自己变得更聪明,何乐而不为呢?

都说人生事业如马拉松。拼天赋之前先得拼努力。但有个好身体,才有资格拼努力拼天赋嘛。
哪怕并不想变得更性感,那考虑下这个:
郭班主开过句玩笑,“四个人对着骂街,你把那三个熬死,你就是艺术家。”
身前身后事,无论多么看大脑看智商,最后还真就得看谁身体好,熬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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