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网友电视维权经历:购买三年的电视能否退货?

网友电视维权经历:购买三年的电视能否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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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关于电视维权经历,发出来供大家参考。比较长,懒得看可以只看简单版叙述。

简单版叙述:

本人2016年于苏宁购买LG电视一台,保修期内出现闪屏,后购买LG乐延保5年,随后在近两年不停的出现同一质量问题,LG上门维修共计5次仍修不好,最后推诿责任,本人无奈选择法庭起诉,最后苏宁退货。

经验教训:
1.一定不要购买LG电视,商品质量差不说,品牌方还傲气得很,让人无语。详细见后文。
2.别对12315抱哪怕一点希望,他们才懒得管你的破事,维权只能靠法院。

详细版叙述:
本人于2016年9月在苏宁电器购买LG电视一台,并购买延保计划1年。
2018年5月电视出现闪屏现象,LG派人维修。受LG维修人员推荐,本人购买了乐延保服务,延保服务结束日期2022年9月10日。
2018年9月9日出现同样问题,LG派人维修。
2019年2月17日出现同样问题,LG派人维修。
2019年3月8日出现同样问题,LG派人维修。
2019年5月29日出现同样问题,LG派人检查,最后结论是电视机无故障。

他们认为无故障的理由是,维修人员没有亲眼看见。

因为电视的闪屏现象是偶现的,有时候一天出现若干次,有时候半个月不出现一次。后来LG维修人员提出把电视拉走观察一周,我同意了,但最后观察了一周仍说未发现闪屏现象。电视闪屏的时候我录制了若干带有水印日期的视频(附件是没有水印的),但维修人员一概不认,说必须亲眼所见才能确认有故障。(此时已经开始不讲理了)
我问LG售后那现在怎么办,对方说你自己在家继续观察吧,有问题再找我们。(厉不厉害?)
对方之所以坚持没有症状,是因为前几次维修他们把该换的件都换了,换了主板换了屏幕换了电源,但仍有问题。用维修方的话说:我们能换的都给你换了,你这个有可能是网络信号的问题。(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此时我提出换机。因为我购买的LG乐延保合同上明确写着:因同样质量问题维修4次仍出现同样质量问题的,LG提供换机服务。但结果如你想象,对方怎么可能给你换机。他们推诿的理由是:必须是同样质量问题,我说我这个一直是闪屏难道不是同样质量问题吗?对方说,你这个现象是同一个现象,但问题的根源并不能确定是同一个,有可能是主板,有可能是屏幕,有可能是电源。(我看起来这么好骗吗?)

我知道换机无望,于是准备维权,先打了12315。

这里插叙一下本人对12315的直观感受,那就是:屁用没有,还给你添堵。

首先不论是12315还是96315,你能打进去就烧高香了,一般都是各种忙音。试了半天打进去之后,对方态度极差,用质问的口气让你提供对方的单位地址啊,电话啊等,你说我没有详细地址,只有公司名称,315就会没好气的说,那你问去啊,你没有我们也处理不了。这态度,感觉他们不是消费者这一边的,而是商家的同伙。让人怀疑它的名字到底是不是消费者保护协会。

等提供了商家信息之后,你就等消息吧,规定的工作日内回复是别想了,一半不会给你答复的放心吧。对于他们来说,这种事不会给你任何实质性的帮助,连非实质性的也没有。他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消费者的求助完全就是“真他妈麻烦”的心理。

其实一定程度上也难怪,毕竟消协没有任何实质执法权,只是个协会,商家也压根不怕他们的。

315这条路走不通,我还找了工商局,最后也是不了了之,没什么用。

我打过苏宁客服,苏宁的答复是售后维修不归他们管,当然他们会和维修积极沟通,为我做出处理。(没说一样,别指望他们为你的事上心)我打LG客服,客服说确认事情详细情况后给我回电话。

几天后,仍然没有回复,我便再次致电LG客服,对方答复说,您这个电视经过观察,发现无质量问题。(我就不讲理,就坚持无质量问题,你能怎么着?)我说这是你的官方答复无质量问题是吗,对方说,是的。我说,我会起诉你们的,对方说,可以的呢。(能够感受到对方的不屑:还起诉?别扯淡了)

与销售方和厂家的售后客服的沟通浪费了不少时间,这期间的各种推诿扯皮我就不赘述了,总之结果仍是一样,可以给你维修,有问题会再让维修人员上门,但换机是不可能的,再换部件也没有意义,因为所有部件都换过了。

这种方式是我不能接受的。按他们的处理方式,以后即使再出现闪屏,维修人员上门观察如果没有看到,还是不会维修,如此的话我只能吃哑巴亏,花了五千多买了一个不定期闪屏的电视,这简直是给人添堵。

各种方式无果,本人只好拿出最后的武器,去法院起诉。本人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也想趁着此机会体验一把上法庭的感受。但后来才知道这种小破案子一般到不了庭审就用各种调解方式解决了。

本来我的诉求只是换机,但既然上了法庭肯定不一样了,我的主张是解除买卖合同并退款。(包括电视和乐延保保修服务的两笔钱)被告有两个,一个是苏宁,一个是LG。

起诉过程确实漫长,从我去法院起诉到立案收传票,等了两个多月。期间为了给法院提供被告的联系方式我给LG北京总部打过电话,对方听说我是原告要起诉,一个劲的问我是什么问题提前说一下最好私下解决,我心想,你们早干嘛来着?因为已经立案了,我实在懒得跟他们多费口舌,所以只说到时候你收到传票就知道了。

我们三方(一原告,两被告)收到传票之后,苏宁第二天就联系到我,称会为我妥善解决此事。我把发票、各次维修单的照片、闪屏视频等一一发送给对方。既然对方诚意解决,我也是要配合的。对方希望我撤诉,我说如果你满足我的主张要求我自然会撤诉。

于是又经历了一番沟流,期间对方仍贼心不死,说我的闪屏视频的水印日期是5月的,但6月维修过一次。所以需要6月后的视频。我真是气不打一出来,都到这份儿上了仍没有诚意解决,于是我明确告诉他:第一,6月只是拉走观察,没有维修,维修单上我勾选的也是“客户选择不维修”,所以不存在故障视频是修理之前的情况。第二,已经维修过5次了,按照合同条款,4次就可以换机了,所以就别说这没用的了。

对方仍坚持说让我提供近期的故障视频,我拒绝提供。此时我的态度是强硬的,对方有点搞不清楚形势,现在是他们着急找我调解解决,我是不着急的,甚至我还有点想开庭体验一下法庭的气氛。我说近期的视频我没有,难道我还天天在家看电视等着出现故障现象给你录视频?我没有这个义务。对方说我们也是为了给你解决这个事情,你到时候上法庭也麻烦,我们公司有法务到时候会如何如何blabla等等一堆没用的,我说我不怕耽误时间,该提供的我都给你了,你能解决就解决,解决不了就拉倒。于是对方没有再回复。隔天之后,我接到他们的电话,同意退款。于是约好过几天把电视拉走,后我到苏宁门店办理退款。

又隔了几天,接到维修公司电话,同意退乐延保服务的钱。

至此算是维权成功。

经历此事之后,我本人反正这辈子是不会买LG电视了,也不建议周围人买。另外想说,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以下五种途径解决纠纷: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这个常识,针对我国的现实情况和我个人的切身体会来讲,我建议各位忽略前四步,直接法院起诉,这是最有效恐怕也是唯一有效的方式。(当然,还有一种方式是社交媒体曝光,这个不谈)

维权路不易,请坚持到底。

十大了,补充一点大家关注的问题:

1.hdmi线的问题:售后给换过新的,换了之后仍出现过闪屏现象。最后录制的带日期水印故障视频是19年6月的,在所有维修之后,但因为水印上还有地址信息为了留点隐私我就没有上传。

2.电磁干扰,邻居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问题:这个不确定,但换了新电视后目前暂时还没遇到过类似的闪屏问题。

3.视频源的问题:这个可以排除,试过小米盒子,iptv,连接游戏机,或者电视机本身的系统界面,都有闪屏的问题。

4.还没有撤诉,款到账之前肯定是不会撤诉的。

5.不需要律师,如果上法庭自己完全可以应付的,毕竟是简单的案子。诉状证据材料什么的百度就知道了。这种小案子法院也想尽快解决,所以一般会尽量促成调解,他们也是有审理时限和结案率kpi的。

来源:水木社区 微信号:shuimushe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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