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当明星也成了“樊胜美”,该怎么办?

当明星也成了“樊胜美”,该怎么办?

明星的难处在于,她们是公众人物,如果不幸摊上糟糕的原生家庭,那么很可能面临两个风险。

一是许多私人隐私被爆料,二是风险是道德绑架,在一个讲究孝道的社会里,弃养父母是一个很重的道德指控,尤其明星收入很高,如果自己的父母却还在受苦,那么明星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

“知道”告诉你,当明星也成了“樊胜美”,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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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常的想象中,明星是一个金光闪闪的职业,无论是荧屏前还是荧屏后,明星的生活也应是光鲜亮丽的。但事实并非如此,戏里有樊胜美,戏外有些明星也可能是“樊胜美”。

就在近日,一个节目引发了广泛关注。一名号称是身价过亿女明星生父的男子上了某电视的求助节目,向已是明星的女儿索取5000万赡养费。他还恶狠狠地威胁道:“不然就一起下地狱。”这名父亲狮子大开口,并如此威胁,着实令观众惊掉下巴。

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人父是否有权利向子女要求天价赡养费?而为人子女如果遇到类似的原生家庭黑洞,又该如何应对?

当明星成了“樊胜美”

节目中要求女儿支付5000万赡养费的李先生,被证实是毛晓彤的生父,对此毛晓彤方已经默认。

事情的经过是,毛晓彤生父李先生,与前妻在女儿不到两岁正式离婚,之后女儿跟着前妻生活,因此改跟母姓。李先生之前还有一段婚姻,育有一子。

李先生2008年左右因为涉毒有过一年的牢狱生活,女儿曾经前往探望。但他认为女儿走红后就不再与他见面,处于失联状态。因此,他决定跟女儿撕破脸,诉求是女儿拿出5000万元赡养费,不然的话“就一竿子插到底,我们一起下地狱吧”,李先生说此话时面目非常狰狞。

李先生本是想通过节目给女儿施压,他在给节目组的微信里就提到这一点。但他没料到的是,节目播出后网友一边倒地站在毛晓彤这边,并对毛晓彤的遭遇深表同情。

明星遭遇原生家庭黑洞的,并不仅仅是毛晓彤。不久前张韶涵凭《我是歌手》翻红,这时她的舅舅带着她坐在轮椅上的父亲,在媒体面前控诉她弃养父母。他说张韶涵曾经承诺每月付6万赡养费,并且给父母各买一栋房,事到如今都没有兑现。还说,张韶涵的父亲背负60万的债务,一条吐司要吃三天,母亲也为了生计赴越南打工为了1.2w的台币。他要张韶涵磕头认错。

十年前张韶涵事业如日中天,但资产被父母转移后,母亲还索要每个月150万台币的赡养费,张韶涵拿不出来,母亲就向媒体控诉张韶涵不孝,把她治病素颜的照片拿出来说她吸毒酗酒。张韶涵因此被雪藏多年,事业一落千丈,直到《我是歌手》才翻红。而才一翻红,她的原生家庭还是不放过她。

如果再往前推,蔡少芬、梅艳芳的原生家庭也是一言难尽。母亲热衷赌博,为此欠下大量赌债,蔡少芬辛苦工作的钱全被母亲拿去赌博或还赌债,走投无路的她曾想过自杀,最后只能召开记者会和母亲断绝关系。而梅艳芳去世之后,她母亲锲而不舍地打起了遗产官司,甚至还将梅艳芳生前的内衣裤拿出来拍卖。

当明星不幸成了“樊胜美”,她们是否可以干脆跟父母断绝关系,不再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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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父母再糟,赡养义务不可抛

法律上的规定是,即便父母再糟糕,甚至从来就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也必须尽到赡养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也如是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当然从网友朴素的正义观来看,毛晓彤的父亲在毛晓彤两岁时就离婚,几乎没有尽到什么抚养义务,有什么资格要求毛晓彤赡养,并要价5000万元?但应该明白的是,《婚姻法》规定了父母和子女有相互抚养的义务,这种义务并非对等交换的关系,也不互相为前提,也即子女不能以父母没有尽抚养义务,而放弃自己的赡养义务。这种抚养和赡养的义务,是因血缘关系而天然存在的,一般情况下不因任何事由而消灭。

因此,即便网友颇为厌恶毛晓彤父亲的做法,但他的确有权利要求赡养费,而毛晓彤也有赡养的义务。明确了毛晓彤的法律义务,是否意味着毛晓彤的父亲有权利要价5000万元?

值得欣慰的,这在法律上是不可能成立的。在实践中,赡养费的支付主要考虑两个前提,一个是父母一方生活困难或者无劳动能力。如果自己本身有劳动能力或者生活不困难,则不存在需要赡养的前提。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只保障最坏情形。

第二个前提是,赡养费金额一般按照当地消费和生活水平而定,只保障最低或者中等生活标准,而不支持奢侈生活水平。也即如果法律支持毛晓彤父亲赡养费的请求,每个月最多给个几千块钱,一次性给5000万简直是痴人说梦。

毛晓彤父亲或许也知道法律不可能支持他的诉求,因此企图通过道德施压和舆论施压,逼毛晓彤就范,一次性敲诈个小几百万,或者借此机会终身纠缠。好在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的道德绑架和威胁没有赢得网友的任何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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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理,及时止损

那么在当前的情形下,毛晓彤该如何处理,才能既不违法又避免被家庭黑洞吞噬?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也双手赞成要孝顺父母。不过民众的提倡背后,其实隐藏着一个情感前提,即父母尽到了对我们的抚养义务,他们含辛茹苦地培育我们成长。如果父母从未尽到抚养义务,或者将子女视为“樊胜美”,一味索取和剥削,却要求子女对父母言听计从、百依百顺,实在很难让普通人接受。但法律就是法律,子女该尽的赡养义务还是应该履行,最起码根据当地的工资水平和消费水平,给予父母一定的费用。

明星的难处在于,她们是公众人物,如果不幸摊上糟糕的原生家庭,那么很可能面临两个风险。一是许多私人隐私被爆料,即便莫须有,也很难自证清白,毕竟家人是最亲密的人,他们的说辞还是有很多人信以为真。

第二个风险是道德绑架,在一个讲究孝道的社会里,弃养父母是一个很重的道德指控,尤其明星收入很高,如果自己的父母却还在受苦,那么明星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2009年张韶涵被家人污蔑吸毒、弃养后,事业一落千丈,正是出于此。

好在十年过去了,互联网更为发达,许多事情的真真假假都能检索得到,网友不再听信一面之词。如果有明星遭遇张韶涵式困境,第一个要做的,就是公开,公开事情的前因后果,让网友自行判断孰是孰非。要相信网友在基本的大是大非前的判断力。这一点毛晓彤的父亲,可以说是给毛晓彤“帮了大忙”,如果他隐去离婚、吸毒等讯息,掩饰自己面目狰狞的面孔,而是以受害者的姿态出现,可能还会骗过一些吃瓜群众,毛晓彤的黑粉(主要是她的前男友的粉丝)也会借机落井下石。

第二个要做的,就是及时止损。在“樊胜美们”那里,原生家庭真的成了她们一生的负累,只有及时止损,才能主宰自己的人生。止损的方法,还是交给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既不违法,也只是保障对方最基本的权利,狮子大开口是不可能得逞的。

无论是张韶涵的父母,还是毛晓彤的父亲,要告到法院去就告呗,法院判每个月给多少就给多少,法律可没规定要让你过上奢侈生活,要给你买房。除此,如果你自己有什么人生烂摊子,比如欠债啦什么的,那么也请自个去收拾吧。

来源:南周知道 WeChat ID:nz_zhi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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