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如何评价《长城》片方 乐视影业CEO手撕影评人,发“律师函”?

如何评价《长城》片方 乐视影业CEO手撕影评人,发“律师函”?

在影视行业里,类似的「出品方和影评人骂架」的情事,根本不是特例,而是常态。
所以,很早很早以前,圈内就有类似的(潜)规则,一般专业影评人是有分寸的。

(当然,我下面说的不一定是大陆作法,而是外面世界的一般论。)

容我稍作解释。

一、

全世界范围内的电影上映,多是以「旬(十天)」为单位。
而戏院的档期也是分为「上旬」「中旬」「下旬」。

换言之,一部电影的生命历程,大多就是「一个周末(3日),再加「一周(7日)」。

在这样的「十日制(旬)」习惯下,影评的影响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一般来说,电影上映,影评人在第一时间看了,写的再快,也至少会晚三天左右见报。
所以,一个影评人写的「恶评」要真能影响票房,也多是影响下一个周未。

(电影票房,除非寒暑长假,大多是集中在周末体现)。

若你的片子真心很烂,可能根本撑不到十天满,演几天就会被院线下片。
「叫烂」的影评,和「叫好」影评,都影响不了。因为没有下一个周末了。

说影评不影响,是说的,电影实在烂到自己把自己给毙了。

2、

但若片子真有一定品质,真能撑够十天。
影评叫好也罢,影评叫烂也罢,不管能量大小,肯定会影响「部份」票房。

(它就是只影响了一个人,少了一张电影票,它也是一部份的票房。)

这时候,就会出来一个必然的结果:
不用怀疑,有能力的出品方,一定会跟「写烂评」的影评人对骂。

首先,这是道义问题。

要知道,我们工作人员拍戏都有合约:「未经出品方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言论」。
所以,出品方不但要保护自己,也得保护工作人员(比如导演)。

你影评人说「导演死了!」,导演自己又不能跟你开口对骂,
那么,出品方就势必出来「保护」被「禁言的工作人员」,重装上阵,跟你决一雌雄!

(冯小刚为什么自己总上第一线对战影评人?……因为,他自己就是出品方)。

其次,是利益问题。

试想你是出品方,你已经被影评人骂烂了,也引起一定的风波了……,
我要救亡图存,只有一个办法,把事情搅得更大!

我巴不得你骂烂的影评,能起到「反作用力」:反而激起观众想看的欲望。

(真有这么烂吗?我不信!弄得我都想看了!)

二、

因为道义,也因为利益,所以出品方一定会反击。
也因为这种「对骂」的事情多了,所以专业影评人,一般「绝对」不赶风头。

不会在上映的当下,立刻写评论见报,大多只会「放马后炮」(等片子下了,再来评论)。

赞美,也不在风头上赞。怕被人说你写软文。
恶评,也不在风头上骂。怕引起争论,变成出品方的祭品。

在这个点上,现在因为 SNS 平台,太多影评人不够专业,说话太早太快,又任性随意,
请容我说句实话,被出品方出拳重打,弄得自己挨揍了,真心只能怪自己。

影评文字不能随意任性,是该有一定分寸。

(当然,前提你得自认是个「专业影评人」。)
(可惜的是,这世道,是「人人都可写影评」的荒谬时代。)

三、

我上面的意见,并不是说「乐视的表现」是对的。
而是说,「乐视的表现」,是一种必然的常态。

为了「保护工作人员」。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
为了「观众不被随意影响」。

所谓的「不挡人财路」五字,影评人必需深切地记在心里。
人家电影花那么多的钱和心血,叫你一句话打死,总是不公平。

要记得,连「奥斯卡」一类的大型电影奖,都是要求「上映后」,再来评议和颁奖。
这是业界的原则和前提,不影响票房,不管是正面影响,还是负面影响,都不可以。

(国人之能钻营,可以此为例,我们发明了「点映」,假装上映过,先去求得奖……)

当然,写影评的标准,不比办影展,是可以宽松些。
但不管怎么宽松,你一定切记,你不该违背「电影是门生意」的基本原则。
当你的文字会影响到它人的「收入」,甚至是「存亡」时,一定要戒慎。

「杀父之仇可忘,夺财之恨不能消」(马基维利)

四、

多说两句。

若要问我,乐视此举有没有错,还是有的。

乐视的反击,不该是私人行为。公司经营者用微博,说任性的文字,那样不对。
那样,你和任性说话的(非专业)影评人,没有高下之别。

乐视该用正正当当的法律文件对付,或是用利害的影评文字来应战。
堂堂正正,而不是肆意对骂,你都把电影拍了,还连个正面的影评都写不好吗?

若是乐视高举圈内正规影视公司手段,我不认为微博上的影评人,有一丝丝反击的能力。

(是的,在大家的眼中,即使你们出具的所谓「警告函」,都很不正规……)

来源:yolfilm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博海拾贝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ohaishibei.com/post/24117/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Telegr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