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罗斯说,那个身为MVP的自己,过去了

罗斯说,那个身为MVP的自己,过去了

赛季开始四个星期后,28岁零50天的尼克斯25号德里克-罗斯说:

“已经逝去了,哥们。”

“That vintage is gone, man.”

他说,“你不该再问‘他还能跟过去一样打球吗?’”

那个身为MVP的他自己,已经过去了。

这个答案,也许全世界早就知道了。但大家总存着一点心思,一点“也许他还能回到巅峰呢?”

我年初写过,罗斯已经恢复到一个……普通的好球员境界了。

上季,罗斯打了2097分钟。此前的三年,他一共打了1841分钟。

上季全明星后,罗斯场均31分钟17分3篮板5助攻,命中率47%,三分率38%。离MVP水平差很远,但考虑到他和巴特勒分享球权,也算是个“可以”的组织后卫了。

不一定有人在意,但罗斯的中距离在慢慢地找回来了。不算准,但他的急停中投又能投得进了;偶尔,他还是可以一骑绝尘地,来个突破奔袭一条龙。

本季在尼克斯至今,他场均16分4篮板5助攻。不算顶尖,但也还好。

但世界并不接受“罗斯是个普通球员”。

因为他曾经飞得那么高。

告诉您一个细节:

本季,就是本季,迄今为止,靠持球突破(drive)得分,前五是:利拉德、德罗赞、小托马斯、威少爷、罗斯。

确切说:罗斯每场10.5次突破可以得8.3分。威少爷每场13次突破可以得8.6分。论效率,论结果,罗斯在持球突破方面,依然是联盟顶尖的卓越。

(顺便:哈登每场12.5次持球突破,8.1分。沃尔每场11.1次突破,7.9分)。

即,罗斯依然可以持球突破得分,纵横东部。

但是……为什么没法继续MVP生涯了呢?

在2011年受伤之前,德里克-罗斯的一生,都像是在少年漫画里度过的。

高中。他带队120胜12负。高四前,被认为是全美前五的高中生。高中毕业后,被调整为过去十年第三好的高中组织后卫(仅次于保罗和TJ福特)。

然后他进了孟菲斯大学。刚开学时,他和堪萨斯的比斯利被认为是2008年状元的首席人选。比斯利当时随意刷30分20篮板之类的数据。

但为什么罗斯还是2008年状元呢?因为:他一个大一生,带着孟菲斯大学拿到了33胜1负,全国亚军。他是球队得分第二、助攻第一,是孟菲斯DDM体系的首席操作者,第一攻击手。

然后,他为孟菲斯做了什么?

淘汰密西西比。罗斯17分全队最高,7篮板9助攻。

淘汰密歇根州大。罗斯27分全队最高,4篮板5助攻。

淘汰德克萨斯。罗斯防到对面全美阵容后卫奥古斯丁18投4中,自己10投7中21分6篮板9助攻。

淘汰全美超级名校UCLA。罗斯25分9篮板4助攻。提示:对面威少爷22分3篮板2助攻。勒夫12分9篮板。科里森对位罗斯,被防到9投1中。

决赛,孟菲斯领先到最后时刻,被查尔莫斯远射扳平进入加时,输掉。罗斯决赛18分6篮板8助攻2抢断。

一个大一后卫。差点带领孟菲斯统一全国。

这不是肥皂剧,不是电影,不是动画片,是真的。

于是罗斯成为2008年状元。

我们现在习惯了组织后卫拿状元,但我补充一下。

2008年之前,NBA上一个组织后卫状元是阿伦-艾弗森——他实际上进了NBA是打得分后卫。

再上一个组织后卫状元是1979年的魔术师。

想想这意味着什么。

好了,罗斯来到NBA了。

新秀季年度新人不提。季后赛第一场,面对全联盟第一防守的凯尔特人,罗斯得到36分。

此前一个新人,第一场季后赛就得到类似记录的:贾巴尔。1970年。

与凯尔特人七场大战,罗斯场均20分6篮板6助攻补充一下:他的对手是巅峰期的朗多。

二年级进全明星。

三年级,NBA史上最年轻常规赛MVP。场均25分7.7助攻。

我知道,这数据您觉得没啥了不起,我补充一下。历史上打出过这数据的人,十一个。现役,勒布朗、罗斯、威少爷三人而已。

公牛常规赛62胜——诺阿缺赛34场。布泽缺赛23场。

季后赛。公牛首轮,罗斯场均28分5篮板6助攻。头两场合计75分。

次轮。罗斯场均30分4篮板10助攻。包括一场44分7助攻。历史上打出过这表现的人,十一个。现役,勒布朗、科比、朗多和卡特。

四年级,受伤。

他出赛时,公牛32胜7负。他不出赛时,公牛18胜9负。

最后,他缺席,于是季后赛50胜16负的公牛,被费城76人黑八了。

罗斯可能是NBA历史上,身体最好的组织后卫。

191公分,臂展203公分,原地跳34英寸,助跑跳40英寸,84公斤卧推10次,底线折返跑11.7秒,3/4场冲刺3.09。

而且他的快,跟其他人不一样。他快得很稳。

麦蒂的快,有一部分是来自巨大的步幅。

威少爷是随时都很快,侵略如火,全场不息。韦德的快,是起承转合行云流水,不带片刻停滞。

希尔、卡特和斯普雷维尔的快,是重心急速前倾的发力瞬间。

罗斯巅峰期的快,有一种工业感。他平时慢悠悠,小碎步走,然后,毫无征兆地,一个前倾加速,把对方重心往后倾倒,收球,一顿,再一个变线变速——就像是一个娴熟的司机操持一辆跑车。所以他快起来,一点都不激动,只是一副“这套招我已经搓习惯了,走到位置,一个加速变线摆脱”,不摆架势,抬手就有。

有个球探这么说,“从没见过比赛中做风车扣篮如此平稳的球员”。平稳。就是这感觉。

罗斯和勒布朗,有一点是一样的,“明明可以靠身体吃饭,却偏要靠脑子”。

罗斯当年的卖点是,“一个可以随时做风车扣篮的纯组织后卫”。

所以在受伤前,罗斯投得很多,但并没有太多“他打得不合理”、“他粘球”、“他自私”之类的事。他是个懂得掌握节奏、懂得找队友、有视野的组织后卫。他每场都稳稳地打球,然后偶尔做出一两个吓死人的动作。所以外行和内行都会觉得这家伙很可怕。

他的生涯,从高中到大学到NBA,几乎一直是各类恐怖的惊喜。从比赛数据,到比赛细节,到高潮镜头。基本上,从大学到他的NBA前四个赛季,除了总冠军,你希望从一个组织后卫身上看到的东西,都看到了。

直到他受伤。

天才持球者们,无论天赋多好,大多成熟得晚。因为取舍、掌握节奏、圆熟自己的攻击手段等等,很费时间。

魔术师第一个MVP是他八年级到手的。保罗开始纵横西部是三四年级。威少爷前三年打得起伏不定。基德开始成为凤凰城救世主已经在联盟里混了四五年了。佩顿到四年级才打得像回事。勒布朗三年级开始竞争MVP,但大成是六年级的事。库里五年级才进了第一次全明星。

罗斯第一个MVP,三年级。四年级重伤。几乎可以说,2010-11季只是他辉煌的开始,还远没到圆熟大成期呢。

直到他受伤。

2015年那个绝杀过骑士的罗斯,如今我们看到的罗斯,还是可以比其他任何人快一个节拍。但那已经是被命运摧折过的德里克-罗斯了。

罗斯回不去了。除了他的伤病,还有其他原因。

在罗斯巅峰期,世界批评他的方式是:得分太多,组织太少。2010-11季,他场均25分7.7助攻。世界说他不是个组织后卫,倒像是得分后卫。

——而今时今日,上季的库里、本季的威少爷、利拉德,包括改打控卫的哈登,得分数据都还华丽过当年的罗斯。

相比起来,罗斯的缺点反而不再是得分太多,而是他的得分技巧,不够全面。

即便在MVP赛季,罗斯都不是个高效率球员(命中率45%,三分率33%,每场20次投篮得到7个罚球,真实命中率55%)。他是个依赖中距离的组织后卫。2010-12季他受伤前,公牛全队防守+掩护,他接管一切。

而这个时代,已经不是五年前了。

哈登、利拉德、库里们,这个时代的持球创造者,需要有三分球。曾经的突分大魔王们,勒布朗加了背身,威少爷苦练中投,保罗的中远投和三分球快要成为看家法宝了。洛里现在的三分球,让大家都忘记他早年因为不会远射得屈居布鲁克斯之下。

这个时代需要的持球创造者是:三分球+篮下,效率至上;需要高效率启动挡拆;需要能把对方防守者拉到外围去的家伙。

哪怕在他的MVP赛季,罗斯也不算个效率魔王:罚球/投篮比是35%,三分/投篮比试24%,三分率只有33%。在2011年,这不是问题。但在2016年:你不会投三分,又不擅长骗罚球,中距离再好有什么用呢?

他当年的师兄弟,埃文斯和约翰-沃尔,曾经都在大学的卡利帕里体系下,靠突破分球著称的少年,这两年过得都起起伏伏。

不是他们不行了,是这个时代,单纯的突破分球小魔王们,都不太顺心,而已。

重复一遍:本季迄今为止,靠持球突破(drive)得分,前五是:利拉德、德罗赞、小托马斯、威少爷、罗斯。

确切说:罗斯每场10.5次突破可以得8.3分。威少爷每场13次突破可以得8.6分。论效率,罗斯依然卓越。但是,他没有中远投。

而联盟的防守风格,不再是2011年的防守了。

今年2月写的:

天才大多命途多舛。所以许多年前,我们感叹说:希尔、便士、利文斯顿们,都是苍天不佑。看晚年希尔和后来的利文斯顿,都会想:设若他们哪怕晚伤个几年,给我们看看他们的巅峰期?

这一点上,罗斯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在他大伤之前,我们看到了他的巅峰。至于那是否他唯一的巅峰期?不知道。

只要还在打篮球,一切就没有结束。

兀鹰在天上飞翔,看大地上的蚂蚁辛勤来往,仿佛静止,但蚂蚁也是在动的。

德里克-罗斯依然在打篮球。不声不响。

他会自己找到好好打球的法子,但2011年那个他,是没法复现了。他自己也明白。2011年的罗斯,是他自己与时代结合出来的产物。时代变了,他也变了。

他一度是引领时代风潮的天才,但时代奔走太快了。连他这样快的人,都赶不上了。虽然他那么顽强,不断地复出。

2016年11月,罗斯说,那个vintage mvp self,过去了。这不算认输(想想他复出了多少次),只是接受并陈述事实。

2011年夏天,那个还不知何谓命运磨难的罗斯,那时他飞得那么高,不知道世上还有什么可以阻挡他。现在他知道了。他还是可以高效率地突破得分,但许多事,不是加速、突破、得分能够解决的。NBA比这复杂得多。

所以他认了,在28岁50天的时候。2011年夏天的他那个芝加哥1号背影,现在看去很远了吧?确切说,是那个时代,很远了。

来源:张佳玮写字的地方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博海拾贝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ohaishibei.com/post/23695/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Telegr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