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押沙龙:说说罗永浩

押沙龙:说说罗永浩

这次我想写写罗永浩。

按理说,我不太适合写罗永浩,因为我跟他并不算熟,和他总共只见过一面。而且他现在全副身心都在做手机,而我对手机没有多大兴趣。

在我看来,手机就是个手机。不同的手机用起来,当然会有美学上的差别,但对我来说这些差别并不重要,不值得我多琢磨。我对此完全不在乎,所以我用什么手机,主要取决于我太太的口味。我太太的手机进化系列是三星、苹果4s、苹果5s 、苹果6s plus……那我的手机的进化序列自然就是诺基亚、三星、苹果4s、苹果5s ……两个月前我换成了苹果6s plus。

我听过一次罗永浩的产品发布会。我很喜欢他的幽默感,也喜欢他演讲的节奏,但是当我听到罗永浩津津有味地比较各种手机上的小孔时,以及包装里附送的“精美螺丝钉”时,还是很崩溃。因为我这一辈子都没注意过自己手机上的小孔是什么样子,而且也不想注意。

所以说,他现在做的事情是我不太了解的,而他这个人我也只见过一面,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我还是觉得我很熟悉他。

就像一个和我做过很多次长谈的人。

我跟大多数人一样,也是从老罗语录里知道这个人的。后来,我看过不少他的演讲视频,看过他的文章。这些东西对我有一种吸引力,这种吸引力当然有一部分是来源于价值观的接近。人都有这种抱团取暖的本能,看到和自己想法相似的发声者就有一种莫名的好感。

另一部分则是来自于其他的因素,比如他的幽默感。他的幽默感很奇特。要知道,一般来说,好的幽默感往往要求一种自嘲的能力。罗永浩的这种能力相当强,但是另一方面,他这种自嘲里掺杂了一种极其强烈的自信。这种搭配并不多见。

其实从性格上来说,我不太喜欢很高调的人。我自己也不是一个高调的人,不要说自夸,别人当面夸我都要脸红的。我和人在网上吵嘴,很多时候也都是看不惯对方的高调和自信,觉得对方是个装逼犯。但是为什么罗永浩的强烈自信不但没有激发我的反感,反而对我有一种吸引力呢?

我思考过这个问题,我觉得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罗永浩的自信主要不源自与他相信自己能力超群(虽然他可能私下里也这么认为),而是源于他真诚地坚信自己在做一个“好人”,在做正确的事情。有人说罗永浩那个口才,搞邪教也搞起来,其实我对这种说法有所保留。如果罗永浩在说一些他自己也不相信的话,我觉得他那种奇特的感染力就会消失一大半,还能不能把邪教教主的工作干好,是很值得怀疑的。

有人指责说罗永浩谈论情怀,无非是为了兜售商品。对这种说法,我从来没相信过。如果他发现谈论情怀,对商业销售有利,也许会有意得多谈一些,这是有可能的。就像我写一篇文章,如果发现类似内容读者更喜欢,往往就会多写类似风格的文章,但是我绝不可能写一篇我自己不相信的文章。同样,我也绝不相信罗永浩会为自己捏造一种情怀。

我很难说服那些不相信这一点的人,因为大家对人心的体察与信任本就不同。

但是,如果没有另一种特质在做底色,我可能还是不太会这么喜欢罗永浩。这种特质就是善意。

在我看来,这种善意就是对世界始终有一份信心,对人始终有一份信心,相信这个世界可以变得更好,相信世上总有一份道理可讲,相信人性中总有一份温暖和善良,并会被这份温暖和善良而感动。

我对手机无感,但是我对文字和语言应该还算是敏感的。我相信自己能辨识出一个人文字后面的善意和戾气、热情和厌倦。这和水平无关,和见识无关,甚至和价值观也没有直接关系,它主要是性格问题。

比如和菜头,我喜欢他的文字技巧,也相信他很聪明,但是我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对人世怀有很大善意的作者。而在韩寒的文字里,似乎有一些过于精明的地方,但仍然掩盖不住文字背后的那种善意底色,那份对世间的爱惜。在刘瑜的文字后面,也能看到那种善意。顺便说一句,在我最近读的六神磊磊的背后,也能感受到那种善意。

当然,这种差别本身没有好坏之分。一个过度温暖的世界也让人受不了。就像毛姆,我觉得他身上就没有特别多的温暖善意,但他依旧是个有趣的人,也是个优秀的作家。只是从我个人的感受而言,确实更偏爱怀有这种善意的人。

《麦田里的守望者》里的霍尔顿说过一句话,他说有些小说你读完了也觉得好,但不会想和作者打电话,而有些小说你读了以后就想和作者打电话聊聊天。我觉得霍尔顿也许会想打电话给罗永浩,但我相信他永远也不会有给方舟子打电话的冲动。

我周围有的朋友很不喜欢罗永浩,最大的一个原因是他曾经攻击过很多手机厂家。

这个确实不好。我也觉得不好,他因为这件事挨点骂也正常。不过,对这种事我也有过切身体验。

我以前看过很多小说,眼光也很高,在我看来很多小说简直就是大粪。后来我自己也尝试写小说,这才发现我这是典型的眼高手低。

我原来定的标准太高,对自己的能力也估计得太高。事实上,不要说写一部伟大的小说,就是写一个能抓人的故事,都是很难的一件事。就像《盗墓笔记》,我完全看不下去。要是放在以前,我肯定会把它贬得很低,但是我自己试过写小说后,我就明白了一件事:把一个故事写的能让那么多读者有兴趣读下去,作者就有自己的独到之处。《盗墓笔记》或者《鬼吹灯》之类的书当然比不上《冰与火之歌》,更比不上《战争与和平》,但是它们的作者也绝不是蠢材。

很多时候,你真正做一件事后,才会对这件事保持一份谦卑。

对罗永浩后来的言论我没太关注过,我不知道他是否产生了这种谦卑。但是我觉得,如果他真产生了这份谦卑,应该会不惮于认错。因为我说过,他超强的自信很可能来源于相信自己在做正确的事。如果他发现一件事情错了,却出于虚荣拒绝承认,我想这份自信也会慢慢萎缩。

而他的魅力和号召力大多来源于这种自信。一旦萎缩了,我觉得罗粉们是会发现的。

王小波写过一篇文章《伟大一族》。我觉得罗永浩就属于文章里说的所谓“伟大一族”。这里说伟大,不是说他本人有多伟大,而是说他追求做伟大的事情。

这种人总是有的。我从性格上来说,不属于这种人,但我对这种人保有一份敬意。

就像罗永浩做手机,我相信有经济考虑,但应该有所谓“追求伟大”的成分,否则从经济上考虑,他当时的主要资源是粉丝,是知名度,而手机并不适合粉丝经济。我觉得他多少就是觉得这个事情值得做,有意义(虽然我对此不太理解)。像他这种人,我觉得要是穿越到古腾堡时代,就会跑去凑钱开印刷厂,如果穿越到大航海时代,就会跑去报名当水手大副什么的。

圣经上有一句话说,你们要做世上的盐,你们要做世上的光。我觉得所有的“伟大一族”都是世上的盐,世上的光。这个世界因为有了他们,才会变得多彩一些,变得更有趣一些。否则世上就剩下一帮行动上循规蹈矩,言论上无远弗届的喷子,不也很无聊么?

我不知道锤子科技是否能成功。

罗永浩很聪明,看上去也很努力,但是聪明也好,都不一定能带来商业上的成功。他身上带有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我自己虽然不是创业者,但我太太正在创业,我完全理解创业的艰难,完全理解理想主义面对商业一定会有某种程度上的妥协。

过于纯洁的理想主义很美,但在现实世界中往往毫无用处。而过于妥协的理想主义又往往会失去意义。到底罗永浩的理想主义会走到什么程度,又会妥协到什么程度,我就不知道了,而且我对手机也没太大兴趣,所以也很难去观察。

但是无论如何,我还是希望他能成功,因为在我们中国,他这种人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

他当然有自己的缺点,但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种在大多数人身上看不到的光彩。在我们这个略显猥琐的社会里,这份光彩格外值得去珍惜。

来源:押沙龙yas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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